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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: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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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章 你到底要干啥啊!(第2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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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全符合此条罪名。

    「林律师专业性还挺强。」

    徐德并不否认,点点头表示认同。

    但紧接着话锋突然一转。

    「不过......」

    「你所说,是刑法上所谓的主观。」

    「那客观呢?请问......」

    「刑法原文中,针对构成这一罪责的客观定义是什么?」

    林月一顿,极高的法学素养令她脑海中瞬间浮出原文,下意识脱口而出道:

    「第262条,原文明确客观定义: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,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。」

    和利益沾边是拐卖,不沾边便是拐骗。

    徐德口中的偷孩子...简直就是在按照违法犯罪的客观定义来行事。

    但是!

    就在林月话语落下的刹那。

    「林律师,你也说了。」

    「客观上,拐骗孩子脱离家庭或监护人构成拐骗,但......」

    徐德的声音无缝衔接响起,那双眸子忽的变得锐利,道:

    「李有财刘翠,是孩子的监护人吗!?」

    「自.....」

    林月刚想点头,但恍惚间忽的一顿,好似意识到什么整个人一滞。

    看到她这副样子,徐德缓缓道:

    「不是!」

    「根据《民法典》第27条(监护权核心法条)来看。」

    「父母才是孩子的监护人!」

    「而近亲属李有财刘翠,只不过是监护权的第一顺位人员,注意,是『顺位』!」

    换句话说。

    孩子的父母全死完,他们才可以争取孩子的监护权,有了监护权才能想留下孩子。

    但问题在于......

    死的人只有李二牛一个,王梅可还活着!

    所以,监护权现在有且只有一人持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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