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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牌律师,申请出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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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08章 演技对决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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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唐队,江悠悠这事儿一切都照着你们的意思来,我配合就好。」

    「但邹敏的案子…….」

    一听这话,唐启平立即起身从办公桌上拿过一份文件。

    「这是检察署出具的决定书,你看看吧!」

    「等明天办完手续,她就可以出来了。」

    「只是案子暂时还不会撤,理由不用我多说了吧!」

    金胜点了下头,表示理解。

    司法实践中的小套路。

    接过文件一看,上面直接写着认定为正当防卫,『不批准逮捕』,生效时间则是明天。

    倒是和自己想的大差不差。

    很多小夥伴不清楚,不批准逮捕和不予逮捕,是两个概念。

    前者只限定于发生在治安机关,提请检察署审查,批准逮捕的环节。

    主要基于证据不足丶未达到条件丶认定为正当防卫.......

    一旦收到决定书,治安机关需要立马释放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。

    绝对不能超过日期当晚12点,否则就是重大程序违法。

    当然,等变更完强制措施后,治安还可以继续侦查。

    在实践中,大部分案子都会是一年时间。

    到期后如果觉得心里不安,也能『续杯』。

    买个保险嘛。

    万一过段时间,突然冒出来个『新证据』来,或者有其它变故,那篓子不就捅大了。

    要担责任的。

    至于后者的『不予批捕』,那东西可就多了。

    它贯穿了刑事案子中的各个阶段。

    理论上来说,三大部门都有这个权利来做决定。

    主要还是看案子具体情况。

    比如:情节显着轻微不构成犯罪?丶已过追诉时效?丶证据不足丶事实不清丶主观恶性较小丶哺乳期......

    金胜这时起身道:「唐队,那我现在就演戏去了。」

    「好,我送你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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