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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牌律师,申请出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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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83章 贵,一定有它贵的道理!(第2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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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是段承业打来的。

    「金律师,刚才虹桥治安所的那个钱警官给我打了个电话,让我现在过去一趟。」

    「说是要对我之前的口供,再做一个核实补充。」

    「金律师,你说......这会不会有事啊!」

    金胜早就料到有这么一出了。

    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75条规定,检察署在审查起诉时,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,既可以退回治安机关补充侦查,也可以?直接要求他们补充证据材料?。

    这意味着,即便没有正式『退侦』,负责案子的检察官也可以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,要求蜀黍去补充特定证据,包括对嫌疑人进行再次讯问丶核实。

    自己给案子点出了这么多的漏洞跟瑕疵,却没有提交段承业收集的那些证据,安妮肯定会让治安去补充丶完善的。

    一天没有调查确认,她就不敢做出『决定』。

    「放心,不会有事的。」

    「但你去了之后,还是要注意三点情况。」

    「第一......」

    不等金胜把话说下去,电话那头的段承业便打断道:「金律师,你能不能陪我一块去啊!」

    「你也知道.....我一直怀疑这个钱警官在针对我。」

    「这么久了,案子到检察署了又让我过去治安所做笔录。」

    「我担心......」

    金胜倒是能体谅他有这个顾虑。

    案子走到今天这一步,自己那份辩护意见书,治安方面肯定也完完整整的看到了。

    但凡这位钱警官脑子没进水,基本不会再瞎搞,弄些什么阴招出来。

    如果够聪明,甚至还应该主动以『新发现证据,不构成犯罪』为由,向检察署提交《撤回移送起诉建议书》,并配合一起撤案。

    这样一来,事情便会结束。

    对于主动承认错误,并坚决改正的同志,组织还是比较宽容大度的。

    只要不涉及伪造证据丶重大疏忽丶违法办案等主观过错,基本不会被追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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